一、网络中心对所属范围内、单台(件)价值超过5万元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制度。
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中心指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维护。管理人员要保持设备稳定,如确需调动要严格进行交接手续。新购置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到货后,应于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并尽快投入试运行。在保修期内,满负荷运转,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处理意见。
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建立管理台账和随机卡片,运行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大型精密仪器技术档案》及运行维护日志。
四、管理人员应熟知仪器设备的运行要求,每周末对主要部件做一次检查;每年寒暑假,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异常或故障,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五、未经学校同意,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外借或挪作他用。
六、任何人不得将相关的技术资料、文档、软件带到室外。
七、不得私自拆改或解体使用,确有需要时,必须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八、仪器设备需要维修时,由使用人员或管理人员按要求通知归口管理部门,并准备好有关仪器设备资料。维修后认真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记录》中规定的每一项目内容。
九、对不可修复或没有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废程序进行报废。
十、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对造成仪器设备丢失和损坏者,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20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