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校门户网站和校园一卡通系统顺利通过测评,取得了公安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
为进一步提高黄冈师范学院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教技[2015]2号)》中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责任,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安全技术水平,建立安全、高效的学校信息化应用环境,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投入大量精力,协助测评机构对我校两信息系统(学校门户网站和校园一卡通系统)开展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备案工作,经过定级、备案、测评、整改、再测评等环节,两个受众面广的信息系统顺利通过测评。
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既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又降低了信息安全风险,提高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还可以合理地规避或降低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在全国执法中,已处理多起因不履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义务而出现的网络安全事故的案件,相关单位、法人及相关负责人也依法受到了处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我校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与技术水平不断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