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电子邮箱系统管理规定

发布者: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12-25浏览次数:3877

黄冈师范学院电子邮箱系统管理规定


为保障我校邮箱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更好的服务我校师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邮箱申请

  1. 我校教职工、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申请一个我校邮箱账号。

  2. 每个二级单位可申请一个部门邮箱。

  3. 每个班级可申请一个班级邮箱。

  4. 我校教职工、全日制在校生、各二级单位、各班级邮箱的申请必须由所属单位提交,不接受个人申请。


  1. 邮箱命名

  1. 教工的邮箱名字段长1-32位,只能用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点(.)、减号(-)、或下划线字符组成。点(.)、减号(-)、下划线不能放在开头或结尾,且这些字符不能连续出现。例,用户张三可选用这些邮箱名: zhangsan, zhang.san, zhangsan66, zhang-san, zhang_san,但是选用.zhangsan, _zhangsan, -zhangsan, zhang san,zhang..san都是不予认可的邮箱名。

  2. 教工的邮箱命名遵循申请优先原则,对于重名者,后申请者更改申请邮箱名

  3. 学生的邮箱名为其学号。

  4. 二级单位邮箱命名需根据单位名称命名。

  5. 班级邮箱命名需根据班级名称命名。


  1. 邮箱密码

  1. 密码要求同时包含字母、数字,不得包含连续3个以上相同的字符,密码长度为6-32个字符,不得包含用户名与空格,不得为常见密码。

  2. 若密码遗忘,可自助找回密码如果帐号绑定了手机或是微信或者设置了密保邮箱,可以通过提示步骤重置密码;没有相关设置,则持本人有效校内身份证明到致远楼109处理。


  1. 邮箱撤销

  1. 我校教职工离职,其邮箱保留6个月后撤销。

  2. 我校全日制毕业生,其邮箱保留6个月后撤销。

  3. 二级单位撤销须撤销其邮箱。二级单位更名,需按规定申请新的部门邮箱,原部门邮箱账号保留6个月后撤销。

  4. 班级邮箱自该班级学生毕业后,保留6个月后撤销。


  1. 邮箱使用要求

  1. 各二级单位的邮箱必须指定该二级单位相关专人保管使用。

  2. 班级邮箱必须指定班级相关专人保管使用。

  3. 对于机构有变动的单位,应及时向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申报,以便对邮箱账号进行的增减、修改。管理员有权对撤销建制二级单位的部门邮箱账号进行删除处理。

  4. 对有邮件病毒的用户,管理员将通知用户进行杀毒处理,如果用户置之不理,管理员有权停用其邮箱账号。

  5. 禁止利用邮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从事违法活动的用户,将取消其邮箱的使用权,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对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本规定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201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