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楼一楼LED屏播放如何申请?
一、电子屏显示内容及版式由学校办公室或党委宣传部审定,由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制作、发布。
二、下列事项可通过电子屏发布信息:
(1)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突出成果、公告公示、工作通知等;
(2)省、市及以上级别领导、专家来校参观、访问、指导、检查;
(3)学校主办、承办的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工作会议;
(4)有学校主要领导或多名领导出席的校际交流活动;
(5)学校确定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发布流程:
(1)需要发布信息的单位至少提前4小时填写并上网提交电子屏使用申请(申请表在本站下载中心下载),时间紧急情况下同时电话通知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2)党委宣传部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发布单位将拟发布文字、图形、图像等电子稿件和纸质申请表提交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4)信息发布到电子屏;
(5)时效过后,撤销发布信息,关闭电子屏。
四、学校领导、学校办公室审定的信息内容可直接发布,重要信息可优先发布。